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短篇小说重新做人

高明程 著

现代都市连载

小说《重新做人》,超级好看的都市小说,主角是高明程秦琼,是著名作者“高明程”打造的,故事梗概:假如你重生了,最想做什么?高明程仔细的想了想,觉得还是老婆孩子热炕头比较好!年轻貌美的老婆,那就绝不能被艰苦的生活给磨去了颜色。沉默内向的大儿子,打小就得好好培养。至于走上邪路的小儿子,嘿嘿,教你做人套餐已上线,套餐包括:遍体鳞伤、皮开肉绽、头破血流。至于钱嘛……我对钱不感兴趣,上辈子赚够了,这辈子只想小富即安,悠哉过好小日子!PS:书友QQ群:931457576喜欢闲聊的朋友们,......

主角:高明程秦琼   更新:2024-08-20 13:31:00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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男女主角分别是高明程秦琼的现代都市小说《短篇小说重新做人》,由网络作家“高明程”所著,讲述一系列精彩纷呈的故事,本站纯净无弹窗,精彩内容欢迎阅读!小说详情介绍:小说《重新做人》,超级好看的都市小说,主角是高明程秦琼,是著名作者“高明程”打造的,故事梗概:假如你重生了,最想做什么?高明程仔细的想了想,觉得还是老婆孩子热炕头比较好!年轻貌美的老婆,那就绝不能被艰苦的生活给磨去了颜色。沉默内向的大儿子,打小就得好好培养。至于走上邪路的小儿子,嘿嘿,教你做人套餐已上线,套餐包括:遍体鳞伤、皮开肉绽、头破血流。至于钱嘛……我对钱不感兴趣,上辈子赚够了,这辈子只想小富即安,悠哉过好小日子!PS:书友QQ群:931457576喜欢闲聊的朋友们,......

《短篇小说重新做人》精彩片段


树林中,高明程感知到没有蜂群的追杀了,便逐渐放慢脚步。

他漫步在树林中,左右张望着,寻找下一个下手的目标。

每当他找到目标后,便有一群蜜蜂会失去家园,愤怒的情绪将族群点爆,但最终却只能不甘心的撤回。

假如蜂群之间也有交流的话,这些蜜蜂们在彼此遇到时,肯定会抱怨有无耻的人类前来偷盗蜂蜜。

而高明程的凶名,则会传遍山中的蜂群。

这一日,蜂群损失惨重!

时近中午,高明程拎着满满的一桶蜂巢,往细奶奶家走去。

细奶奶正在厨房炒菜,空气中弥漫着辣椒呛鼻的香味。

“细奶奶,家里有没有干净的罐头瓶子?”高明程探头问着。

吃罐头,对于乡下人来说,是一件奢侈的事情。每当罐头吃完了后,罐头瓶子也不会丢掉,而是会留下继续用。

或是用来装一些米酒,或是用来装一些油、盐、干辣椒等等。

“有的,在我睡觉的房间里还有好几个空瓶子,你等着,我给你拿来。”细奶奶动作麻利的将大铁锅里的爆炒辣椒铲了出来,然后随手倒了半瓢水进锅里,锅中发出滋滋的声响。

她走进自己的房间,不多时,就从里面拿了好几个空瓶子出来,都是一些黄桃罐头、荔枝罐头的瓶子。

细奶奶有一个女儿,嫁到了隔壁村,但每年端午和中秋时,都会回来一趟,给细奶奶送一点钱和东西。

每次回来,必定会买上两瓶罐头的。

日积月累,细奶奶家就剩下很多没用的空罐头瓶子了。

看到这些空瓶子,高明程心中欢喜。

蜂蜜容易遭虫蚁,不把它密封保存的话,虫子就会爬到蜂蜜里面去,把好东西给糟蹋了。

“细奶奶,你炒菜,我来洗这些瓶子。”高明程将空瓶子都放进一个盆子里,先是洗去它们表面的灰尘,然后再打开盖子,把里面的瓶子也清洗干净,然后一个个瓶口朝下倒放在一块干净的石板上。

等瓶子里的水控干后,就可以用来装蜂蜜了。

趁着这会儿,高明程又开始清理带回来的蜂巢。

蜂蜜藏在蜂巢之中,这会儿他也没有摇蜜机,只能靠原始的办法来弄出蜂蜜了。

先是用刀将蜂巢切割几下,任由蜂蜜流淌出来。

然后再拿一块干净纱布来,将蜂巢包裹住,用力的捏挤,将蜂巢里面还积留的蜂蜜给捏挤出来。

之所以用纱布包着,就是以防碎渣掉入蜂蜜之中。

但即使如此,水桶的底部,还是有一些碎渣。

这也是不可避免的,就算用摇蜜机,也会有一些碎渣残留,但只需要沉淀一会儿,碎渣就会沉入桶底了。

刚做完这些事情,高壮就拎着一只兔子回来了。

看到他手里的兔子,高明程挑眉,没想到高壮捉鱼的运气不怎么样,倒是有捉兔子的运气。

“奶奶,明程哥!看,我又捉到一只兔子了!”高壮一回来,就拎起兔子,得意的显摆起来。

昨天捉到一只,今早又搞到两只,再加上这只,家里一共就有四只兔子了!

高壮早就馋肉了,对细奶奶说道:“奶奶,待会你杀两只兔子,我们晚上好好的吃一顿兔子肉!”

他怕一只兔子吃不过瘾,而拥有四只兔子的他,感觉自身十分的富裕,支撑得起一顿吃两只兔子。

“好。”细奶奶笑着点头,对此没有半分异议。又催促高壮去洗手,准备吃午饭了。

中午的饭菜很简单,无非就是一盘子爆炒辣椒和一碗丝瓜汤。这让高壮对晚上的兔子肉更加期待起来。

夏日炎热,中午更是最热的时候,烈日灼烧,暑气蒸腾,这个时候,就算村里最勤劳的人家,也会呆在家里休息一两个小时,然后再出门做事。

高明程和高壮也留在家里,但是没有午睡。

之前清洗的罐头瓶子已经控干水了,高明程坐在屋檐下,拿着一个铁勺,开始舀起桶里的蜂蜜灌装进瓶子里。

高壮坐在一个树兜做成的矮凳上,眼巴巴的看着高明程做事,倒也不是很馋,毕竟昨天高明程已经分了他一些蜂巢吃了。

高明程的手很稳,罐头瓶口也不小,因此没有一滴蜂蜜浪费掉,全都装进了瓶子,等到八个瓶子全部装完了,木桶里还剩下一个底。

剩下的蜂蜜中有一些残留的渣子,不好拿去卖的,但自家人吃,那是完全没有问题。

“帮我拿个干净的碗来。”

高明程一声吩咐,高壮立即跳起,三两下就跑到厨房拿了一个碗出来,将碗放在平坦的地面上。

高明程先用勺子将桶底的蜂蜜舀进碗里,最后剩下的实在舀不出来了,全部黏在木桶上。

高壮见状,立即伸出手,用手指在木桶内壁上剐蹭了下,带出一些粘稠的蜂蜜来,他将手放进嘴巴,美滋滋的吧唧了下。

高明程也不讲究,跟着吃了一些,剩下的拿水漱洗干净,然后倒进后院猪圈里的食槽中,算是给家里的猪加餐一份甜饮了。

“我把这碗蜂蜜送我家去,你先休息一下,等下我们一起去山里。”高明程一面说着话,一面端起装满蜂蜜的碗。

满满一碗的蜂蜜,那些碎蜂巢渣子,已经沉淀在碗底了。

高壮家就在他家屋后的不远处,倘若他家里人大声说话的话,在这儿都能够听得见呢。

出门,拐弯,顺着一条甬道,便走到他家的后门了。

高明程家也养猪,一共养了两头,主要吃猪草,他妹就是打猪草的主力军,当然了,他们兄弟几个偶尔也会帮着一起打猪草。

从后门进去,就是一个很简单的小院子,角落堆着一些猪草,旁边还架着一口煮猪草的大铁锅。

大铁锅内已经空了,但还留有余温。

“四哥,带去的这些辣萝卜干和咸菜,够不够吃一个星期呀?”高淑芳的声音从一间屋子里传了出来,高明程循声望去,通过敞开的窗户,看到高明里和高淑芳都在屋子里,高明里正在收拾东西,将干净的衣服塞进一个旧帆布袋里去。

他低头做事,嘴里回答着妹妹的话,“肯定不够,现在天气太热,拿多了也也存不住,所以爸多给了我一块钱,让我买点素菜配着吃。”

高明里的手边还放着一沓钱,都是小额钞票,他又仔细的数了一遍,足足有十八块钱。

学费是十七块,多出来的一块钱,是高远见让他买菜吃的。


高明程住在她家来,她很欢迎,但也不希望高明程和家里闹的太僵,否则分家的时候,就得不到多少东西了。

她这是为了高明程好,高明程能够感受到。

上辈子他爸只在铁路上做了半个月,的确有说过很累,但之后不做,倒不是因为累,而是开始有人请他去蒸酒了。

相比起在铁路上做事,蒸酒就要轻松一些,同时钱也不少。

“我知道了。”高明程把野兔丢在地上,然后把带回来的山捻子都洗干净,抓了一把让细奶奶吃。

细奶奶吃了一小把后,就笑着说不吃了。

“我年纪大了,肠胃不好,这山捻子不能吃多了,否则就不好上厕所了。”

山捻子本身是一种药材,具有收敛止泻的作用,一旦吃多了,就容易排便困难,但是山捻子酒,它的主要功效在于补血、补虚,同时祛风活络。

所以村里人鲜果少吃,果酒常喝。

高明程也不劝,只说道:“我把山捻子放厨房了,细奶奶想吃就自己去拿,我等下去一趟军岭的老集,高壮呢?还没起吗?”

“没起,我刚才喊了他一声了,哦,明程啊,锅里煮了几个野鸡蛋,就你们昨天带回来的,等下你和高壮一起吃。”细奶奶叮嘱了句,然后就提着一桶脏衣服出门去了。

高明程早就饥肠辘辘,于是进厨房打了一大碗粥吃,看到锅里有四个野鸡蛋,于是拿了两个吃。

野鸡蛋不大,一个野鸡蛋也就两个鹌鹑蛋那么大,他一口一个就吃掉了。

一碗粥和两个蛋下肚,只能算半饱,但高明程也没有继续吃了,而是准备出门去一趟军岭的老集。

出门前,他又喊了高壮一下,叮嘱他等下吃过粥,就去牛尾岭那边待着,要是看到有生人进山,一定要来通知他一声。

高壮已经醒了,但还没有彻底清醒过来,听到高明程的话后,含糊的应了声好。

高明程便提着昨天装蛇的袋子,又用竹篮将灌装好的蜂蜜带上,出门往军岭老集走去。

现在这会儿,想买卖东西,可不是随时上街去买就行,而是要看日子赶集的,逢1、4、7,军岭有个老集,2、6、8就是县城的集。

今天是九月一号,所以是军岭的老集。

军岭离他们这儿有四五里路,对于旁人来说,要走上好一会儿,但对于高明程来说,这点路那是走的相当的轻松。

路上有人时,他就故意走慢点,没人时,就加快速度,因此不过十分钟,就已经来到军岭老集上了。

附近的几个村子,都会来这里买卖东西,一棵百年树龄的樟树下,支着一长溜的临时摊子,有卖菜的,有卖肉的,有卖糕点小吃的,也有卖老鼠药的。

有人吆喝,有人谈价,有人笑着说吉祥话,整个集市里,竟是异常的热闹。

高明程没急着摆摊子,而是这里看看,那里瞧瞧,这种赶集的场面,对于他来说,也是记忆深处里的东西了。

鼻间嗅到一股浓郁的香味,吸引的他不断的朝着香味散发的地方看去,然后看到一个大油锅,油锅中炸着油条,正发出呲呲的声响,随着油条炸好了,就会有霸道的香味传的老远老远。

一群孩子们正围着油锅,有些嘴里已经吃上油条了,有些眼底满是垂涎,有的则跑开片刻,缠着大人给钱来买。

有人拿着钱,飞快的跑了回来,得意洋洋的让老板给他一根油条,有人没拿到钱,还被大人骂了,满脸的委屈,眼睛则是直勾勾的盯着那些炸好的油条,舍不得走。

别说孩子们馋了,就是大人,也是馋的,那些来赶集的人,不管是来卖东西的,还是来买东西的,都纷纷掏出钱,买上一根油条来吃。

高明程自然不会错过,上回他把兔子和野鸡卖给了高守旺,得了十一块钱,这会儿那钱还在他裤兜里放着呢。

别人买一根油条,为的是解馋,而高明程直接买两根油条来吃,除了油条,他又买了两个菜包子吃,东西都吃下肚后,这才有饱腹的感觉。

瞧着卖吃食的地方人多,于是他寻了一个空位,把竹篮和袋子往地上一摆,放开嗓子吆喝了起来。

“卖蜂蜜啦!山里弄来的野蜂蜜,又甜又滋补!”

他的声音很响亮,一开嗓,整个集市的人都听到他的声音了,于是凑热闹的人纷纷围聚了过来。

竹篮里一共放着八瓶蜂蜜,都是用罐头瓶子装的,每瓶大约两斤左右。

一位穿着较好的中年人指着竹篮中的蜂蜜,问道:“你这蜂蜜多少钱一斤?能尝吗?”

“七块,能尝。”高明程其实并没有带碗筷来,不过他多机灵啊,问旁边卖豆腐脑的借了一个碗和勺。

他打开一瓶蜂蜜,倒了一些粘稠的蜂蜜到碗里,阳光下,蜂蜜呈琥珀色,散发出浓郁的香甜味,异常的诱人。

“来,都可以尝一点啊!”

随着他话落,那中年人第一个尝了起来。

他吃了一小勺,蜂蜜入口后,香甜味瞬间在口腔中爆开,这种霸道而浓郁的甜味,是这个年代的人们极少品尝到的。

相比起蜂蜜的价钱,这会儿的白砂糖只需要九毛钱一斤,但是即使是白砂糖,也不是所有人都能够大口大口去吃的。

“唔,是这个味!”中年人对蜂蜜的品质很是满意,指着那些罐子,问道:“你这多重一瓶?”

“大概两斤多点,我没有称,你要的话,我借人的秤称一下。”

“行,你去借秤吧,我要买一瓶,你这个还得去掉瓶子的重量啊!”

“这个自然!”

军岭老集这里的人,大多都是周边村子的,也大多都认识高明程,因此他很快就借到一把秤来。

上秤一称,一共两斤三两。

一罐蜂蜜的重量出来了,但是罐头瓶子有多重呢,又要怎么称呢,高明程一时之间有些为难。

这时,一个上了年纪的老者开口说道:“这种罐头瓶子我称过,有七两重,你按这个来算,保管不会出错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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