男女主角分别是林轩黎芳的其他类型小说《从走山客开始,化身绝世妖皇小说结局》,由网络作家“分水小胖子”所著,讲述一系列精彩纷呈的故事,本站纯净无弹窗,精彩内容欢迎阅读!小说详情介绍:林月一双美眸,水汪汪的大眼睛,透露出一丝清澈的愚蠢,忙问道:“爹,什么是逐鹿堂?”林铮胸口起伏,神色激动,嘴唇都开始哆嗦了,解释道:“老三,各行各业,各有规矩,三百六十行,皆以武者为尊。”“世间因果,妙不可言,今日贱命,明日可能成就一番霸业。”“有砍柴的樵夫,修得高深武艺,创立柴帮;也有渔夫之流,创立漕帮……这些都是武者门派,把控各行各业。”“而逐鹿堂,便是猎帮,是我们走山客武者创立的门派!”林铮顿了顿,舒缓心情,而后又道:“时至今日,逐鹿堂已成为临川县首屈一指的大帮。”“成为里面的武者,地位崇高,远胜其他小门小派,随便来一个……”“这么说吧,杀了李乡绅,也不用抵命!”林铮介绍完。林月已经惊讶得合不拢嘴。她年纪轻,又是女孩儿家,大门...
《从走山客开始,化身绝世妖皇小说结局》精彩片段
林月一双美眸,水汪汪的大眼睛,透露出一丝清澈的愚蠢,忙问道:
“爹,什么是逐鹿堂?”
林铮胸口起伏,神色激动,嘴唇都开始哆嗦了,解释道:
“老三,各行各业,各有规矩,三百六十行,皆以武者为尊。”
“世间因果,妙不可言,今日贱命,明日可能成就一番霸业。”
“有砍柴的樵夫,修得高深武艺,创立柴帮;也有渔夫之流,创立漕帮……这些都是武者门派,把控各行各业。”
“而逐鹿堂,便是猎帮,是我们走山客武者创立的门派!”
林铮顿了顿,舒缓心情,而后又道:
“时至今日,逐鹿堂已成为临川县首屈一指的大帮。”
“成为里面的武者,地位崇高,远胜其他小门小派,随便来一个……”
“这么说吧,杀了李乡绅,也不用抵命!”
林铮介绍完。
林月已经惊讶得合不拢嘴。
她年纪轻,又是女孩儿家,大门不出,二门不迈。
哪里知晓黎村之外,还有这么厉害的势力?
按照自家父亲所言,逐鹿堂的威风,就连官府都要退让三分。
自家二哥……
竟然和高高在上的武者老爷,攀上了关系?
这!
林月感觉自己好像在做梦。
“癞皮狗欺负咱们民户,颇有本事。”
“但我抬出逐鹿堂武者的名头,那癞皮狗,便没有这等本事了吧?”
林轩收起逐鹿亲眷令,笑着对林铮说道。
“好……好……幺儿有出息了。”
林铮满脸欣慰,点头道:
“你切莫冲动,好好和癞皮狗说说,阎王好见,小鬼难缠。”
“这钱……咱们肯定会还的,只求他莫要再涨利息了……”
林轩穿戴整齐,牵着老黄,笑道:
“安心吧,爹,十五两,也不是还不起。”
“黎家的彩礼要回来,加上我这趟入城的钱,不怕癞皮狗的账。”
说罢,林轩踏步而出。
“对了,桌子上有壮骨药,爹你记得吃……”
“月妹,还有城里买的甜点,你多吃些,吃胖了,下次就打得过癞皮狗了!”
林轩方才回到家中,又火急火燎出门。
林铮和林月,这才看到了林轩放在桌上之物。
“这家伙,有点钱就嘚瑟……”
林月一边骂,一边拿出一块蜜饯,放入口中。
真甜。
方才还哭得梨花带雨的林月,又笑得舒心。
“黎家彩礼十两,癞皮狗要十五两……幺儿这趟入城,缴了税,起码还有五两多啊……”
林铮则是回忆起林轩临走时的话,眯起了眼睛。
“这么多?”
“爹你不是说,县里苛捐赋税厉害,进四出六么?这都能剩下五两,岂不是说……若是未纳税,那二哥他……”
林月掰开手指开始算了起来。
但奈何。
林月的脑子不太行,算了半天,也算不明白。
“兴许是那逐鹿堂的武者老爷帮幺儿了。”
“不管怎么说……咱们家幺儿,出息咯……”
林铮美滋滋抽了一口旱烟,望向院子里的角落,看着一根杂草。
那草,不知什么时候,种子落在了院里。
林铮一个不注意。
都破开厚厚的黄泥土,长得这么高了。
……
紫雾山。
背阴坡。
“日后再有这种事情,第一时间通知我。”
“给我咬,狠狠地咬,咬死最好……”
“若是有人擒你,你实在敌不过,就跑进山里,等我回来!”
林轩对着老黄,苦口婆心告诫。
老黄通灵。
加上成为封妖图腾之后。
灵智更甚。
不过,心智终究不如人。
需要后天教导。
例如,在山中寻宝,老黄不认得宝物,需林轩将气味,让老黄记住,它才会有意识。
此番癞皮狗,仗着林家男人不在,对林月不利。
老黄虽然出手咬伤了癞皮狗。
但却没有通过精神链接告知林轩。
林轩倒也不恼。
毕竟老黄灵智初开,宛若稚子。
他悉心教导,循循善诱。
老黄则如同学子一般,不断点头,示意主人,他学得很快。
二人上山,如履平地。
不多时,便到了紫雾山背阴坡。
背阴坡,因白日受阳光照射少,故而得名。
背阴坡上,生长着一些喜阴的药物,从而吸引了不少野兽,猛兽之流。
“老黄,潜伏!”
一人一狗压低身形,顺着灌木而动。
林轩动了动鼻子。
闻香识途,他闻到了癞皮狗的味道。
老黄曾经咬过癞皮狗,自然记住了味道。
精神连接下,妖皇林轩,也得了其味。
此刻的癞皮狗,大腿鲜血淋漓,用麻布包裹着。
指挥着两个手下,正在到处寻找离母根。
“给我找!快!”
“今儿不找到离母根,你们没好果子吃!”
癞皮狗骂骂咧咧,手持柴刀,满脸急切。
癞皮狗,人如其名,其身精壮矮小,兴许是坏事做多了,脸上长满了烂疮,就连头发也是稀稀疏疏,瘌痢丛生。
“也不怪月妹不愿嫁给他,这玩意儿,看了都觉得恶心。”
林轩心中给出了一个中肯的评价。
从老黄的记忆之中,林轩也“看到”了事情经过。
那癞皮狗,看林月的眼神,贪婪露骨。
他若是知晓分寸,以林轩现在的能耐,倒也不至于不还钱。
但癞皮狗是打定林月的主意了。
这件事,用钱,肯定难以解决了。
好在,林轩也不打算还钱。
平账的方法有很多。
比如,债权人消失,就很不错。
林轩开始分析你我双方。
己方,一人一狗。
对方,三人,皆为普通人。
林轩和老黄,各自有过造化,不知是否能敌得过武者,但对付普通人,足以碾压。
加上山中得天独厚。
优势在我!
……
搭箭!
出!
“咻!”
一柄利箭,发出尖锐撕破空气之声。
尾部羽毛震动。
“噗!”
癞皮狗一个手下,正在低头寻找离母根。
一箭正中心脏!
“啊!”
一声惨叫,此人应声倒地。
“有箭!有人暗箭伤人!”
癞皮狗和另外一个手下,惊呼一声,反应过来。
“咻!”
就在此时,第二箭再至。
第二个手下,有了反应,急忙想要避开。
“噗嗤!”
“啊!”
箭矢狠狠没入到第二人大腿,强大的力量,直接洞穿粗壮的大腿。
箭羽还在微微颤抖。
转眼间,癞皮狗的左膀右臂,一死一伤。
“找到你了!”
癞皮狗手握柴刀,看到了远处灌木丛摇曳。
他纵横乡里这么久,也有架势在身,搏杀经验丰富。
哪怕是山里经验丰富的走山客,也没几人是他对手。
他深知,在山中,想在弓手手中逃命,概率极低。
若想活命,唯有寻出弓手所在,拉近距离,扼杀危险!
“娘嘞!让你偷袭你赖爷爷!”
癞皮狗发足狂奔,腿伤渗出鲜血,咬牙不管,手中柴刀蓄势待发,打算以命搏命。
就在这个时候!
“汪汪!”
老黄从侧翼杀出,一跃而起。
“林家的大狗?!”
癞皮狗一个不察,下意识抬起手臂。
“噗嗤!”
“咔嚓!”
老黄咬住手臂,犬齿入皮肉,甚至传来了骨头摩擦之声。
“啊!”
“松口!你这死狗!”
癞皮狗痛到发狂,双目赤红一片。
灌木丛一动。
林轩高高跃起,手中的猎刀,闪烁一丝寒芒。
“癞皮狗!”
林轩一声爆喝。
癞皮狗下意识回头。
好刀!
此刀,柄以坚木为材,糙而不失握感。
刃长盈尺,寒光凛冽,锋锐可断筋骨。
不对劲。
这刀,怎……越来越大了?
“嘶啦!”
林轩落地。
血溅五步。
癞皮狗人头落地。
正好落在了一株离母根前。
终于,找到离母根了。
倒是也不用害怕得了恐水病。
癞皮狗的头上,露出了一丝诡异的笑容……
紫雾山。
远处传来金鸡报晓之声。
原本黑暗,竟以肉眼可见的速度,开始变得明亮起来。
煌煌大日,从山头逐渐飞升。
而那恐怖的山瘴,如若遇到了什么极为恐怖的东西,开始飞速退入深处。
这也使得诡异的紫雾山,开始变得清晰,透亮。
阳光斑驳,生机挥洒,一片生机勃勃之相。
着实难以想象。
这等钟灵毓秀的山头,到了晚上,竟会演变成吃人不吐骨头的深渊。
两个猎户,踏山而行。
为首中年猎户,精明干练,身躯强壮,赤裸在外的臂膀,疙瘩肉高高隆起。
身披兽衣外套,脸颊左侧,有一道长长的刀疤。
背负长弓,腰挎猎刀。
此人,正是赵荀。
而在赵荀身后,则是跟着一个和林轩年岁差不多的少年郎。
那少年郎,脸色通红,兴奋至极,一路上压抑不住内心的喜悦,不断搓着手。
正是赵荀之子赵力。
“爹,那棒槌不会跑了吧?”
赵力嘟囔一声。
“想啥呢?”
“棒槌能逃,那都是成了精的,只有村里老猎户师傅,也就是你师爷遇到过。”
“那家伙……十几个武者老爷都擒不住!咱们这一株,二叶棒槌罢了……”
“七两为参,八两为宝,那二叶棒槌,撑死了也就六七两样子,跑不了!”
赵荀给了赵力一个“头板”,没好气地喝道。
赵力捂着脑袋,委屈巴巴道:
“俺这不是……怕这到手的富贵跑了么?”
“有了这株棒槌,嘿嘿嘿,俺能娶一房媳妇了。”
“爹,还是您英明,深山野林,杀了林家二郎,要不然……按照规矩,咱不知道要亏多少!”
走山客,自然有走山客的规矩。
憋宝寻宝,那棒槌是林轩寻到的。
若是分润,林轩自然占了大头。
财帛动人心。
“闭嘴!你这傻狍子!”
“林轩是失足跌落山崖而死,若是有走山客,在真人庙之中,发现了其尸骨,那咱也不知道为啥。”
“兴许是他跌落山崖不死,爬回了真人庙。”
赵荀狠狠瞪了自己这个口无遮拦的儿子一眼,苦口婆心告诫道:
“但夜幕将至,说句公道话,咱也不可能为了生死未卜之人,死在山瘴毒下!”
“记住!记住!把嘴门栓拴好!林铮虽废了,但脾气大着呢……”
“林家大郎入山失踪,林家二郎便是独苗……若是让林铮知晓这件事,只怕他敢屠了我们全家!”
说到这里。
赵荀眼睛微微眯起:
“况且,走山客背刺,此事不太光彩,若是走漏消息,只怕咱们父子,会成为走山客的公敌!”
听到赵荀将此事,讲得如此严重,赵力也慎重了几分,重重点头。
父子二人,跋山涉水,脚步飞快,不多时,便到了二叶山参的埋宝地。
二人拨开郁郁葱葱的荒草。
一株山参静卧土中,四周青苔遍布,古藤缠绕,怪石嶙峋,蔓草杂生。
山参上,一抹红色,倒是显得极为耀眼。
“还在,还在……发了,爹,俺们发财了!”
赵力瞪大眼睛,眼神之中,满是贪婪之色。
饶是沉稳老练的赵荀,也不由舔了舔嘴巴。
二人的呼吸,也在此刻停滞!
世间万物,骤然不见,四只眼睛,直溜溜看着,天地独留二叶山参!
就在此时,骤变突起!
一丈开外!
草堆一动。
林轩目光若恶狼一般凌厉,凶残。
身上的用来伪装的杂草,哗啦啦,如瀑布般落下!
林轩手中持了一块婴儿人头大小的石头。
一跃而起!
“砰!”
一击,直接砸在赵力的后脑。
林轩虽未习武,不得超凡力量。
但是经过一晚上食气,气力大增,早已不弱强壮猎户多少。
这一石头下去!
鲜血狂飙!
红白之物,到处翻飞,宛若一个被砸烂的西瓜。
赵力闷哼一声。
连惨叫都来不及。
直挺挺倒在地上。
“力儿!吾儿!”
赵荀也被这惊天变故给吓傻了!
但多年狩猎,让赵荀战斗经验极为丰富。
赵荀下意识抽出猎刀,刀光一闪,正是对着林轩的脑门砍去。
刀风!
冷冽!
刺骨!
林轩低头,猎刀贴着头发而过,削去了几缕青丝。
“林轩,你竟然没死?!”
“我要杀了你,我要杀了你!”
此刻的赵荀,状若疯魔,手中猎刀舞动如风,刀刀向着林轩要害砍去。
不孝有三,无后为大。
林轩不但没死,还将赵荀置于“不孝”的境地。
赵荀,岂能容他?
林轩虽得食气之法,但毕竟年少,正面搏杀,面对这种山里讨生活多年的老猎户,难免有些力不从心。
这招妖幡的妖皇传承,没有立即让林轩逆天,更多的,是在培养林轩的潜力。
更何况。
赵荀这种猎户,虽然不是武者老爷。
但年轻时候,也学了几手架势防身。
又有与野兽厮杀的血勇。
寻常三五个汉子,还真近不了他的身。
“轰!”
就在此刻。
林轩紧握的左手,猛然一扬,张开!
一把泥沙在半空之中散开!
不偏不倚,正巧撒在了赵荀的眼睛上!
“我的眼睛!我的眼睛!”
霎时间。
赵荀泪流不止,感觉火辣辣,钻心疼痛。
眼球中,无数小石子,若万千刀绞。
“卑鄙!卑鄙!”
“偷袭杀吾儿,还使这般下三滥的手段!”
“你爹就是这么教你的么……”
赵荀气急。
一只手挥刀,一只手擦眼泪。
但这泥沙,都是林轩精挑细选过的,极为难缠,越揉越难受。
“啊!”
一道黄色身影闪过,避开赵荀的猎刀。
精准无比,一口咬在了赵荀的喉咙处。
“噗嗤!”
强大的咬合力,刺穿了皮肤和喉咙。
顷刻间。
赵荀痛苦难当,感觉呼吸都透着一丝刺骨的寒意。
老黄!
关键时候,剑九黄潜伏在暗处,收到了林轩的精神链接,悍然出手!
“轰!”
此刻的老黄,体型比狼还大了一圈。
骤然突袭。
赵荀整个人被压倒在地上。
“呃呃呃!”
老黄死死咬住赵荀的喉咙,喉咙处低吼,发出恶狼一般的恐怖之声。
林轩快步上前。
手中石头铆足了气力,砸下!
砰!
“赵叔,您是长辈,晚辈多送你几下!”
“恭请,赵叔,上路!”
林轩下手狠辣,话语不多,一下砸完,赵荀已经在地上抽搐,头颅上凹陷一大块。
但林轩怕这厮没死透。
买一送十!
砰!
砰!
砰!
……
血染一地。
捣得稀烂。
赵荀脖子以上,已经不能看了。
“呼!”
林轩又踹了赵荀尸体两脚,确定这个世界上,没有什么诈尸之类邪术,这才扔了血红色的石头。
俊朗的脸上,染上了血迹,显得格外妖异。
“生的最后一笔,也是死的第一笔。”
“赵叔,没想到……这两笔让你从生到死吧?”
林轩冷笑一声。
前一秒,畅想着二叶山参的造化,下一秒,父子肩并肩去寻阎王爷报道。
下辈子,少害人!
“老黄,警戒!”
林轩不敢耽误,低声喝道。
老黄是林轩统御之兽,二人有精神链接。
林轩方才说完,老黄纵身一跃,跳到一块大石头上,占据高点,警惕四望。
林轩快速将两具尸体拖出老远,剖开腹部,露出内脏。
而后折返,用泥土覆盖残留血迹。
如此,哪怕血腥味吸引猛兽,也不至于让林轩受到牵连。
至少,在赵荀父子内脏血肉被吞噬干净前,林轩较为安全。
蹲下身子,将赵荀和赵力身上的猎具,以及挖棒槌的药锄等物,悉数取下。
山中危机四伏。
有野兽,也有一些诡异。
更可怕的依旧是人。
挖参,得快!
李乡绅虽继承家业。
但在其手上,发扬光大,自有几分城府和手段。
这梁成,虽是他李府自己人。
但下人,终究是下人。
平日里可当个人来使。
本质上……
却是一个物件儿。
若是为了一个物件儿,恶了财神爷,这就不值当了。
李乡绅一眼便看出了林铮没有消气,冷哼一声道:
“来人,梁成怠慢我贵客,平日里,又是多嘴多舌,我数次忍让。”
“眼下他却是奴大欺主,以下犯上……拖下去,给我狠狠地打!”
“抽上三十鞭,给他长长记性!”
三十鞭?
梁成吓得面色煞白,双腿一软,直接跪在地上,身子不断哆嗦。
这天气儿,摔一跤都能疼半宿。
李府的马鞭,又是老牛皮特制,一层层编制,外表粗糙。
一鞭子下去,连皮带肉,生剐下来一块,深可见骨。
三十鞭子……即便是他能挺下来,也半条命没了!
“林叔……哦不,林爷……”
“老爷,老爷,饶了我,下次我不敢了……”
梁成磕头,砰砰作响,额头都是血。
但林铮不言语。
两个下人,将梁成拖走,声音越来越远。
“林兄,可还满意?”
李乡绅笑着问林铮。
“嗯,李老爷果然赏罚分明,林某佩服。”
“林某年岁大了,如此小人倒也不放心上,只不过,我那不成器的儿子……”
“年轻气盛,若是心里不痛快,难免走山之时,出工不出力。”
林铮也面露惭愧之色。
“明白,明白。”
“人无钢骨,安身不牢。有能耐的人,自然也有心气儿,贤侄又如此年轻,气盛算什么?我年轻之时,比他可差多了!”
李乡绅看林铮给了一个台阶,急忙托了一手:
“这孩子,我心里欢喜,得空了,让他来李府坐坐。”
“你我兄弟相称,他唤我一声叔叔不过分,也让我照拂一二,尽一尽叔叔的本分。”
林铮满口笑道:
“好好好,一定!”
账房送来二十一两白银。
林铮收下。
李乡绅一路送到门口。
二人兄友弟恭,相见恨晚。
离别之际。
李乡绅害怕林铮携带如此多财物,怕被人劫道。
还让两个下人,持了武器,护送林铮离开。
林铮上了牛车,与之李乡绅行礼道别。
二人身影拉开数百米,渐渐消失在对方视线中。
二人那上扬的嘴角,都放了下来。
李乡绅长嘘一口气,喃喃道:
“但愿,那小子,真有能耐吧。”
林铮则是自顾自抽着旱烟,心里盘算:
“老都老了,又害了腿,本不想和小人计较,但这厮前些日子,竟还讥讽过我儿,此事若是忍了,我还算什么父亲?”
“也好,敲打李乡绅一下,立一立威风。”
林铮吐出烟圈,想到儿子,又有几分得意:
“这兔崽子,志向远大,想成武者。”
“咱老林,也和武者老爷打过交道,欲修武道,需心头先养三分恶气,再修七分侠气。”
“做老子的,总要教教他,万万不能太心慈手软了。”
林铮坐在牛车上,摇头晃脑,怡然自得。
出门一趟,赚了二十一两白银。
说出去,只怕别人要冒出红眼病咯!
林铮当了这么多年猎户,猎的山兽,自然也不少。
但这寻棒槌憋宝的能耐,却不如林轩。
一趟赚这么多银子。
饶是林铮,也感觉有些恍然如梦之感。
……
这一切。
林轩自然不晓得。
此刻的林轩,还在山中狩猎。
入夜。
紫雾山的猎户,纷纷下山。
而林轩和老黄,则是精神抖擞。
入夜瘴气。
因人而异。
他人之砒霜,林轩之蜜饯。
“汪汪!”
老黄突然抬起头,对着林轩压低声音吠了两声。
“有猪宝?”
林轩明白了老黄的意思,心中一动。
急忙施展出“闻香识途”的神通。
丝丝缕缕的气味,跃入口鼻。
林轩立即定位到了紫雾山核心地区,一只狂暴,强壮,浑身骚味的野猪,正在横冲直撞。
那野猪显得极为暴躁,所过之处,牛嚼牡丹,大片大片糟蹋和破坏。
野猪虽然是杂食,什么都吃。
但山中入冬之后,食物逐渐减少。
枝叶和树皮,浆果和坚果,菌子之流,虽还能找到。
但营养成分太低。
这头野猪腹中饥饿难耐,正在向紫雾山外围进发,若是在外围,还寻不到食物,少不得要下山去霍霍百姓。
“好一头跑山猪!足有六百斤了,堪称是……野猪王!”
“体内有猪宝的气息,俨然是成了气候。”
“成了武者,也该和这等猛兽碰一碰了!”
林轩眼神灼灼,财帛动人心。
这等机会,林轩自然不会放过!
山兽,可分野兽和猛兽之流。
事出反常,比寻常物种强大,便是猛兽。
诸如老黄,远非寻常猎犬可比,便是猛兽之列。
而紫雾山有野猪出没,横竖也就是两百斤到四百斤之间。
这头野猪,却足足有六百斤,超出物种极限,便是猛兽。
“走!”
一人一狗,这些天配合默契。
猫着身体,借着气味,靠近那头巨大野猪。
二人穿过紫雾山外围,逐渐接近核心地区。
核心地区,也就意味着危机四伏。
古木参天,幽林蔽日。
怪石嶙峋,溪涧潺潺。
一阵窸窣之声,只见一只体重逾六百斤的野猪王赫然现身。
此猪皮糙肉厚,宛若坚甲,獠牙修长,寒光闪烁,尽显凶残之相。
其双目赤红,散发着狂暴之气。
此刻,它正埋头于地,大肆啃食着根茎。
那粗壮的脖颈奋力扭动,獠牙翻搅着泥土,粗壮的四肢踩踏之处,草叶纷飞,大地微颤,仿若这山林都在其狂暴之下瑟瑟发抖。
“咻!”
林轩弯弓搭箭,对准野猪,便是一箭。
借着夜色,这一箭,悄无声息,一声闷响,射中野猪王鼻子上。
“嗷嗷!”
那野猪王吃痛,发出一声凄厉的惨叫。
走山客有言,一猪二熊三老虎。
山中野猪,性情暴躁,攻击性强,并且时不时会下山进入人族生活区,对人展开攻击,其凶猛程度,比熊和虎还要猛几分。
同时,野猪为了给身体止痒,防止寄生虫。
喜欢蹭树皮,树脂落在身上,干燥之后,会形成天然的“铠甲”。
除了蹭树皮之外,还喜欢在泥浆里面打滚,久而久之,越是活得久,体型大的野猪,防御力更为惊人。
林轩抬手一箭,攻击野猪王口鼻,算是要害,最为脆弱的地方!
“呼呼!”
一股腥臭的风声刮来。
野猪王嗅觉和听觉,极为灵敏,立即察觉到林轩的位置。
此刻林轩正爬到一棵树上,居高临下,对野猪王放冷箭。
野猪怒不可遏,直接冲向林轩!
“咻!”
“咻!”
“咻!”
……
林轩心中竭力保持冷静。
一连三箭!
但野猪王在奔跑之时,速度太快,极难命中。
两箭击在背部,箭矢直接被弹飞。
一箭命中嘴部,造成伤害有限。
转眼间,那野猪王已冲到树下!
“嗷嗷!”
“轰!”
一阵惊天之声传来。
大碗粗细的树桩,承受不住,吱呀作响。
中间开裂,林轩只觉得周遭风声不断呼啸,身子不断下探……
石忠眼看自家师尊发火,缩了缩脖子。
不敢多说一句话。
“小娃娃,怎么样?”
“七日之后,来逐鹿堂报到,便可成为堂内学徒。”
“一个月后,恰逢一年一次内门考核,你若是通过考核,可得拜入内门,正式成为内堂三院弟子。”
养由基看石忠不再说话,转过头,拍了拍林轩的肩膀。
林轩深吸一口气,而后吐出浊气。
他对自己的身体情况,自有所了解。
得妖皇食气之神通,吞吐山瘴,易筋伐髓。
而后又得了封妖图腾,连续两次妖皇变化。
区区武者根骨,林轩自负没有多大问题。
但林轩着实没有想到。
逐鹿堂堂主,这般在临川县一流的人物,会对自己评价这么高。
饶是林轩养气功夫不俗,神色也不由微微激动。
“多谢养院主垂青,小人愿拜入逐鹿堂!”
林轩退后一步,双手抱拳,朗声说道。
“好!好!”
“你根骨不俗,一个月后,内门三院考核,时间太赶,只怕你难以通过。”
“不过,明年三院考核,你欲通过,问题不大。”
“到时候,记得加入我猎弓院……嘿嘿……”
“老子馋死杀猪的和狗鼻子!”
养由基神情振奋,叮嘱林轩道。
“一定,一定,养院主对我有知遇之恩,小人不敢忘记。”
林轩从善如流。
“石忠,还愣着作甚?带这小子,去内务房,领一套武者武服劲装和学徒令。”
养由基看了一眼石忠,气不打一处来,抬起一脚踹在石忠屁股上。
“呜呜……”
石忠捂着屁股,却一声不吭。
“说话啊!哑巴了啊!”
“师尊,不是您让我不要说话么?”
“嘿……你还顶嘴……日汝之娘……”
……
一炷香之后。
石忠带着林轩离开内务房。
此刻的林轩,已经换上一身干练的劲装。
原本猎户装的粗布衣衫,被林轩用一块布打包,背在身上。
劲装贴身,勾勒出挺拔身姿,如青松立于崖边。
黑色布料,简洁干练,无一丝多余装饰。
腰间束带,更显精悍之气。
护腕贴身,凸显林轩精壮肌肉。
林轩摸了摸衣服料子,心中不由暗暗感慨:
“这料子着实不错,柔软,但韧性十足。”
“未曾想……今日竟然这般顺利,便穿上了逐鹿堂武服!”
林轩又看到了腰间悬挂一枚白色令牌。
代表着林轩学徒武者的身份。
不由感觉恍然如梦。
“人靠衣装马靠鞍……老弟,你这一身装扮,倒像是换了一个人似的。”
“愚兄我若是大姑娘,只怕要被你迷死啊!”
石忠看林轩穿上武服,干练精悍,俊朗挺拔,不由开口赞道。
“大哥说笑了,小弟不过是不小心飞上梧桐树的野鸡,混在了凤凰群里面。”
林轩摸了摸脑袋,谦逊说道。
“不,不,我倒是头一次,看到师尊摸骨,如此在意……”
“练武,一重资源,二重资质,师尊既然这般夸奖你,想来你定然不俗。”
石忠沉吟片刻,而后摇了摇头,对林轩说道。
经过石忠解释。
林轩这才知晓。
武者根骨,是有优劣之分的。
不过,这摸骨之法,历来罕见,在临川县之中,虽不说绝技,但大部分会摸骨的武者,也不过是学了一个皮毛。
摸出有无武者根骨,便算摸骨术有成。
而养由基乃是猎弓院院主,摸骨术自非寻常摸骨长老可比,却能看出林轩身具武骨的不凡之处。
相传,若是在临川县之上的靖安府,繁华发达,武道昌盛。
更有将武道根骨,分为数个层次,区别武者天赋。
可惜,临川县没有这般能人,习得这“武骨分筋”之术。
县官不如现管。
纵然明眼人都看出,这是黎家不占理。
但黎家势大,管着一亩三分地。
谁敢帮林家说话?
“哎呀!你这话说的,这彩礼,我们不过是想要看看,你们林家的诚意。”
“我黎家嫁女给你们林家,乃是下嫁,若是这点诚意都没,那日后……指不定怎么欺辱我女儿!”
李玉兰终究不是省油的灯,恶狠狠瞪了林月一眼,扯开嗓门喊道。
“娘……别说了,若是二郎真的不愿意,那便算了……”
一旁的黎芳,故意梳妆打扮一番,听到林月这般说,眼眶以肉眼可见的速度,浮出水雾,梨花带雨,抽泣着,还故意装出一副站在林轩角度说话。
“哭哭哭,哭什么哭!死丫头,都是你,招惹什么冤家,闹出笑话了!”
“眼下都不在乎你,日后还怎么珍惜糟糠之妻?再哭,丢人现眼的东西,老娘打死你!”
李玉兰掐了一下黎芳,又抄起手,假装打黎芳。
实际上,那些刻薄的话,含沙射影,看似在骂黎芳,但落在林铮林月耳中,却好似打耳光扫自己的脸面。
这都是说给林家听的!
母女俩一个黑脸,一个红脸,双管齐下,双招尽出。
林月哪里见识过这种场面,气得浑身颤抖,却说不出一句话。
“好了!别闹了!”
一旁抽着旱烟的黎村长,一把推开自家夫人,恶狠狠瞪了一眼,然后看向林铮,面容渐缓:
“林老哥,老朽我说句公道话!”
林铮点了点头,漠然道:
“村长请说!”
……
林轩看到这里,心中冷笑。
一般来说,有人突然说,我说句公道话。
那就意味着,这个人要拉偏架了。
更何况,还是黎芳的父亲。
自家人,哪里会不护着自家人。
关于他和黎芳的婚事。
看似是黎芳之母李玉兰从中作梗,但实际上,林轩知晓,这背后,少不了黎村长出谋划策。
“二郎是个好孩子,现在变得有能耐,李乡绅大为赞赏,老朽脸上也有光。”
“但……我家闺女,已经和二郎有了婚约,若说退便退了,那我家闺女的清白怎么办?”
“这周围几个村,还有谁愿意娶我家闺女?”
黎村长搓了搓旱烟枪口,慢条斯理道:
“你且放心,再给十两彩礼,一共二十两,陪嫁也不会少。”
“老汉虽无用,但也不至于,拿自家闺女的清白和名声,来故意寻你们林家不痛快!”
黎村长说完。
林铮皱起眉头。
同村之人,林铮和黎村长打过不止一次交道。
这黎村长,说话看似讲理,实际上,心黑着呢。
帮着官府收税粮。
以次充好,以特质税斗等多种手段,暗中坑黎村人。
黎村人,也是敢怒不敢言。
林铮年轻时,仗着一副好身体,可没少和黎村长对着干。
眼下这桩事,林铮也算是看出来了,黎村长这是打算打掉林家的牙齿,让林家生生咽下。
黎村长看林铮不说话,轻笑一声,然后回过头,看向围观村民,高喊一嗓子:
“诸位,你们看,老朽说的,在不在理?”
那前排不少村民,纷纷点头,声援黎村长。
“村长所言在理啊!女儿家,最重清白了!”
“日后都是一家人嘛,林铮,你昔日走山那股子豪情呢?不要在意这些细枝末节了!”
“就是……好事多磨嘛,二郎这么能赚钱,多给十两,讨个好媳妇,这可是福泽三代的事情啊!”
看人下菜碟,歪嘴和尚念歪经。
这些声援黎村长之人,林轩倒也认得。
都是黎村以及周围村子的走山客。
这是眼红林轩走山所获,故意来坑林家。
九枚铜环依次排列于刀柄,晃动之时,叮当作响,声若幽冥之音。
刀柄裹以黑色皮革,握之沉稳有力,尽显杀伐之气。
这刀,比之猎刀好了不知多少倍,隐隐之中,带有一股煞气。
林轩将刀反转,放上一块破布,虚空一划。
破布顷刻而断。
化为两截。
“好东西,归林某了!”
林轩一笑,将此刀纳到招妖幡之中。
“汪汪!”
“啾啾!”
老黄和老金,摇头晃脑,口含银两,放在林轩面前。
“一帮穷鬼!”
林轩气不打一处来。
斩杀了这么多土匪,身上搜刮,也不过得了五十两白银。
土匪出来砸窑,都有风险。
故此银两钱财,自然不会在身上多留。
五十两……
也算是意外之喜了。
“先将老金的封妖图腾,提升到二阶!”
林轩斩了黑虎,得了紫雾真人武道传承,计划已经成功。
之前给老金升阶的事情,暂时搁置。
眼下有了意外浮财,倒是可提上日程。
林轩在招妖幡第二金雕封妖图腾之上,放入足足四十五两白银。
“吾乃妖皇林轩,今以招妖幡为凭,祭封妖金雕图腾。敕令吾麾下之妖,借图腾之力,速晋二阶,成妖之锐士,扬吾妖族之威!”
林轩口中低语封妖祭祀之语。
眼眸之中,精光流转。
而后双眸微闭,陡然间,泥丸宫眉心妖芒乍现。
一道妖异之芒如利箭般射出,瞬间笼罩金雕。
那妖芒璀璨而神秘,似有无数神秘符文流转其中。
金雕在光芒之下,羽毛轻颤。
光芒愈盛,流转如旋涡,金雕发出一声嘹亮之鸣。
须臾,光芒渐敛,金雕已然蜕变。
羽翼如刃,闪烁寒芒,身形更为庞大,威风凛凛。
这金雕本就是异种,足有一米五高。
而提升为二阶封妖图腾,体长暴涨到了一米八,双翅展开,近有五米。
“好家伙,都快成神雕侠侣里面的雕兄了!”
林轩赞道。
「金雕封妖图腾,提升为二阶风雕图腾,进化为裂风金雕。」
「天赋神通:鹰觑鹘望,提升至二品,目力提升十五倍,且获得夜视之能。」
「天赋神通:风雕妖体,可化为半妖之躯,肋生双翼,飞天遁地,御风而行。」
林轩顿觉一股玄奥莫测的力量,涌入体内。
筋骨肉身,一点一滴,潜移默化改易,比之之前,更为强悍几分。
“这是第二枚图腾提升到二阶,给我肉身带来的造化么?”
“虽境界不曾提升,但如黑虎这般二品高段武者,三招可杀!”
林轩感受到肉身改易,力量大增,紧握双拳。
天赋神通,风雕妖体!
出!
林轩心中低喝。
“咔咔咔!”
肉身血肉,根骨,传来一阵摩擦之声。
片刻之后,林轩獒犬妖躯,渐渐退去,取而代之,则是覆盖上了一层羽毛,背后肋骨处,长出了一双翅膀,羽翼宽阔且坚韧,锋利如刀刃。
“老黄,跟上!”
林轩双翅一拍,整个人腾空而起。
老金紧随其后。
“汪汪!”
老黄愣了片刻,在地上急切犬吠。
眼下老金和林轩,都有飞行之能。
唯独老黄,只能在地上奔走,心中着实恼火——
吾非人,但妖皇陛下,是真的狗啊!
……
林轩初次御空,起初还有些不习惯。
但随着时间一长,林轩飞行之能,也愈发熟练。
“李乡绅是附近有名的地主,不知道,现在死了没……”
“此人若是不死,倒是还能用着。”
林轩一边体悟御空之能,一边心中暗自思量。
双翅一展,调转方向,向着李乡绅所在的李府而去……
此刻,周遭的村子。
已经是乱成一团。
“啾!”
又是一道狂风袭来。
黑虎感觉肩膀之上,剧痛难忍。
一回头,却看到了鹰爪狠狠撕裂自己皮肉,血流如注。
武者二品,乃是筋骨皮之境。
淬炼肉身,肉身之力大增。
黑虎猛然一震,气血激荡。
抬手一拳。
金雕展翅避开要害,遁飞出数十米。
黑虎怒视林轩,上半身鲜血淋漓,脚步一动,一瞬踏出数丈距离。
手中那一柄鬼头刀,隐隐附着一股霸道煞气,割裂空气,斩杀到林轩面前。
林轩眸光如水。
那恐怖大妖的面容之下,不禁冷笑。
眼下先杀党羽,再斩左膀右臂……
纵然这大当家再强,焉是林轩对手?
化身妖躯的林轩,武道境界虽是一品巅峰,但因妖族强悍肉身加持,二品初段武者,可瞬杀。
二品中段武者,亦能十招之内搏杀。
这黑虎在武道之中,浸淫多年,武道修为有二品高段。
如果其麾下党羽齐出,林轩只能逃遁。
可惜……
没有如果。
林轩反手抽出猎刀。
正面相碰!
两刀互斩!
铛!铛!铛!
火星四溅,血气逸散。
林轩手中的猎刀,发出一声哀鸣,而后断成两截。
黑虎却遭受巨力,脚步“噔噔噔”后退,在地面上踩出十个大坑。
“好刀!”
林轩称赞一声,索性扔了猎刀。
扑向黑虎!
这猎刀,往日里,林轩打猎,倒是可用。
可随着时间推移,林轩幻化成妖躯,此刀,不但小,且威能不足。
但黑虎手中那柄九环鬼头刀,大开大合,倒是一件极为不俗的重兵宝刀!
“吼!”
趁着黑虎余力未曾消,新力未生之时。
老黄一口咬在黑虎手腕上。
“咔咔!”
强大的咬合力,犬齿深深没入黑虎手腕,传来一阵令人头皮发麻之声。
“卑鄙!你这个怪物!”
黑虎痛叫一声,筋骨皮覆盖气血,一掌拍向老黄,打算逼退老黄。
“狼群狩猎,可曾见过与猎物单挑?”
林轩欺身而上,眸子阴冷。
“啾!”
鹰爪出击。
却是抓住黑虎另外一只手。
右手老黄,左手金雕。
两只封妖猛兽,皆有巨力,黑虎一时间,竟然难以挣脱分毫。
“死!”
林轩飞身跃起。
两米五的身躯,在空中,却显得灵活。
雷霆一般,三脚踏出!
硬生生踏爆了黑虎的头颅。
“轰!”
黑虎无头之躯,悍然倒下。
林轩蹲下身子,脱下黑虎外披坎肩,仔细一番摸索。
“有了!”
林轩眼睛一亮。
摸到一处鼓胀之处,伸出一根爪子,狠狠撕开,却露出了其中一本线状古籍。
《五禽戏》!
“五禽戏……莫不是华老爷子所创的武学?”
林轩嘟囔一声,将之扔到招妖幡之上。
从张山口中,林轩得知。
黑虎得了紫雾真人的传承,习得了武道。
黑虎对此物,极为珍宝,平日里,都是贴身携带。
倘若野马帮之中,有人立下大功,黑虎便会传下一些武道残功。
林轩本以为,这黑虎所修武道,隐隐有虎啸虎形之意。
应当是形意虎道之流的武学。
林轩万万没有想到,这黑虎所修,竟然是“五禽戏”。
“那紫雾真人,手段不俗,得寻个安全之地,好好研究一下这异世界的五禽戏武道,应有不菲收获。”
林轩心中暗忖。
“你们两个,好好摸尸,莫要错过一两银子!”
林轩又对着一狗一雕下令。
“这刀……不错!”
林轩一脚踩在九环鬼头刀刀柄之上。
寒芒闪过,鬼头刀凌空跃起。
落在林轩手中。
刀长数尺,宽若手掌,刀背厚重,尽显雄浑之态。
鬼头雕刻于刀柄顶端,面目狰狞,獠牙外露,双目如炬。
说不定,突然冒出什么二世祖,无脑反派,觊觎林月美色,这种庸俗恶俗无聊的桥段,听起来显得无脑。
但有些人,天生没脑子。
林轩不得不防一手。
林轩再次叮嘱林月,少抛头露面,哪怕出门,也要乔装一番,静待五日。
五日之后,便可返回黎村。
林月从善如流,连连点头。
对自家这个二哥,林月还是极为崇拜的。
……
离开客栈。
林轩便去了和济堂麾下药铺。
和济堂,也是临川县的武者大派。
其势力,仅次于逐鹿堂。
并且,因为和济堂掌控着临川县之中九成药铺,而药乃是救人之物。
在百姓眼中,和济堂的名声更大。
其老帮主林清风更是被誉为——
“妙手药王林清风,仁心妙术济苍生”。
乃是临川县九绝高手之一。
这些信息,林轩是从石忠口中了解到的。
至于逐鹿堂,也有九绝高手。
但石忠故意卖了一个关子,倒是没有将这九绝的情况,全数告知林轩。
嚷着让林轩入门之后,请他喝一顿酒,他才能全盘托出,要不然,总觉得亏得慌。
和济堂,桐君药房。
林轩尚未踏足其中,便闻到了一股药香扑鼻而来。
古色古香的药房,门外贴着对联——
上联:宁可架上药成尘。
下联:但愿世间无人病。
横批:仁心济世
“素闻那妙手药王医者仁心,盛名之下无虚士。”
“虽说药房并非开善堂,但总比黑心衙门好多了。”
“妙手药王,麾下药房,能摆出这幅对联,也算不负百姓爱戴了。”
林轩心中感慨,踏入其中。
“这位客官,您想……”
那柜上药童听到人脚步声,下意识懒洋洋问道。
边问边抬头,待看到林轩一身逐鹿堂武者劲装,脸上顿时收敛起了轻慢之心,急忙起身,拱手作揖,弯腰行礼:
“这位武者老爷,想抓些什么药?”
济和堂麾下药房无数。
这些药房,面对的群体,主要是普通老百姓。
药童,不过是药房之中的伙计,地位较低。
他只知晓,林轩是武者老爷。
武者老爷,代表着掌握了超凡力量,即便是在堂上面见县令老爷,也无需下跪。
林轩点了点头。
倒也没有在意药童态度上的转变。
“我要能驱散大长虫的药。”
林轩简明扼要。
“您稍等!”
药童从药架上,取出两味药,递到林轩面前。
均为黄色粉末,味道刺鼻。
“雄黄和硫磺么?”
林轩扫了一眼,喃喃道。
“老爷好眼力。”
药童竖起大拇指。
林轩懒得理他的五香彩虹屁。
毕竟,雄黄和硫磺,对于驱虫皆有妙用,他身为走山客,哪里不知晓?
可若是普通之物,他家中就有,何必来城中?
“此物虽好,但我所欲驱虫,那虫,可非寻常蛇类。”
“二丈大蛇,你拿这种东西,横竖不过让大蛇打个喷嚏。”
“你是想要……害死我?”
林轩眼睛一瞪。
一股子煞气,如有实质。
药童吓得冷汗直流,双腿打颤,急忙说道:
“老爷息怒,老爷息怒……小的不知老爷大事,差点误了老爷……”
“老爷稍等,我去请掌柜来!”
林轩点了点头。
药童如释重负,急忙跑到后院。
因心里太急,左脚和右脚不听使唤,相互打架,还摔了一个狗吃屎。
药童忍住疼痛,起身快跑。
不多时。
一个身穿绸缎大褂的中年人走出。
那中年人,气血旺盛,太阳穴高高鼓起,显然并非寻常人。
“二品武者。”
林轩心中暗道。
济和堂药房掌柜,可并非普通人。
济和堂内门武者,年岁渐长,习武天赋有限,最终从内门退下来,去了外药房,当个掌柜。
临川县,管辖周边九个村子。
无论是务农的农户,亦或者林家这种属于民户的猎户。
有了收获。
都会去县里售卖,补贴家用。
县里有坊市。
坊市之中,有专门划分给村里人售卖物品的区域。
例如,卖鱼的渔栏。
卖山货的野栏。
……
当然,若有些关系,也能直接卖给客栈酒楼,药堂等地。
林家可没有这层关系。
林轩陪父亲跑过几日,自然熟门熟路。
而林铮告诫的话语,也深得林轩心思。
七两山参,足以让人动歪心思。
“爹,听闻七两参,八两宝。这参,不留着给你补身子?”
林轩开口问道。
林铮笑着摇了摇头:
“放心,爹心中有数,伤筋动骨一百天,爹这腿,其实没大事儿。”
“但短时间,上不了山,棒槌补的是气血,对我这情况无用。”
“还不如卖了换钱……”
林轩闻言,沉默了一会儿,而后点了点头。
这倒也不是林轩绝情。
他爹这情况,确实不如买一些壮骨的药来得好使。
“赵荀那王八蛋的事情,你不用操心,明日我会去处理。”
“你既然有当走山客的天赋,那多熟悉刀,多摸摸弓,万万不可怠慢了,练时多流汗,山上少流血。”
“咱们这个家,接下来老长一段时间,只怕都要靠你了。”
林铮抽着旱烟,感慨说道。
“放心吧,孩儿觉得自己,现在壮得能打死一头牛!”
林轩笑着对林铮挥了挥拳头。
“臭小子。”
林铮眯起了眼睛。
这意气风发的模样……
和老大,真像啊。
……
林轩和父亲谈了几句。
便到后厨,帮衬着妹妹。
野鸡割喉放血,置入滚烫开水之中,而后拔毛。
切成小块,配合菌子一起煮。
“烧这么多水……咱家柴火不多了啊……”
“少些盐……金贵着呢……”
林月一边喋喋不休,指责林轩铺张浪费,一边忍不住擦嘴角。
贫苦人家,自然要拮据些。
以前林铮还能上山,日子还好过些。
现在,林铮看腿便花费不少,又断了生计,自然要精打细算。
柴米油盐催人愁,囊中羞涩度春秋。
这柴,可是第一位的。
烧水都是奢望。
“月妹,不是和你说了吗?”
“你二哥我……天生就是当走山客的料,迟早赚大钱,当老爷。”
林轩笑着安慰说道。
“还老爷?你就一败家子!你上过私塾,也算是村里少有,有学问的人,不知道老话讲,吃得苦中苦,方为人上人么?”
林月大大方方,给了林轩一个白眼,摆出了妹妹的架势。
“这理儿不对。”
“老话说,吃啥补啥。所以咱们要成人上人,怎么能吃苦?那得吃人才行啊!”
林轩脸上挂着混不吝的笑容,张嘴就来。
“你……你……”
林月被怼得哑口无言。
她虽不蠢,但如何是林轩这种拥有两世经验的妖孽对手?
更何况,林轩这个论点,乃是出自于前世哲学圣地——弱智吧,之中的著名论点。
林月绞尽脑汁也想不出反驳的话,只能气鼓鼓开始张罗吃的。
林轩懒得理会这个口是心非的妹妹。
“可惜啊,没有料酒,也没姜、八角、桂皮等东西。”
“野鸡肉紧实鲜美,不可多得,但野味嘛,多少有些膻,如果有料酒焯一下就更好了。”
“再加点粉条,那滋味,堪称一绝!”
林轩心里暗暗感慨。
一大盆“野鸡炖蘑菇”。
一碗野菜团子,一碗土豆。
配上主食则是糙米。
林家三人,那叫吃的一个香啊!
“咋这么会吃,给我留点儿啊!”
林月叫苦不迭。
林轩也发现。
自从自己开启妖皇天赋神通“食气”之法后。
肉身强壮不少,同时饭量也是大增。
一人吃了三四个壮汉的饭量。
气的林月,筷子都哆嗦了。
明月朗朗,清风习习,一家,三人,各有两三心事。
四盘小碟,说着农家五六趣事,忧着世俗七八烦恼。
人间美食,家中烟火,不过如此。
……
农家人睡得早。
林铮和林月,父女二人都准备休息了。
而林轩则是趁着二人睡下,偷偷带着老黄,离开家里。
一人一狗,一路狂奔。
趁着夜色,再入紫雾山。
山间寂静。
又有猛兽,喜夜间行动。
林轩眼下实力不足,倒也没有大张旗鼓,打草惊蛇。
一举一动,都透露出谨慎。
“老黄,记住味道了么?这就是棒槌的味道。”
“咱们分头行动,一旦有发现,立刻通知我!”
林轩拍了拍老黄的脑门。
出门的时候,林轩让老黄好好记住了棒槌的模样和气味。
那七两棒槌,林轩没有在紫雾山拿出来。
山间野兽,五感敏锐。
若是闻到药香,循着味儿来。
那就麻烦了。
至于七两二叶山参,对眼下的林轩而言,太过珍贵。
林轩则是发现了招妖幡一个绝妙的功能——
储物。
识海之中的招妖幡,幡面虽不大,却能容纳死物。
催动招妖幡,泥丸宫之中激荡妖芒,笼罩心意所指之物,即可落在幡上。
可惜的是……
眼下这招妖幡,面积不大,所纳之物,自也不能太大。
藏物纳宝,倒是绝佳。
老黄,眼下身为招妖幡的封妖图腾,“闻香识途”天赋神通,厉害得紧。
林轩身为妖皇,得之麾下封妖天赋神通,也可以此寻宝。
一人一狗,记下了山参味道,寻宝之能,事半功倍。
“我虽不惧瘴气,但夜间依旧危机四伏,蛇虫鼠蚁,豺狼虎豹。”
“招妖幡虽然厉害,但除却天赋神通,我也就比寻常人强壮些。”
“得抓紧成为武者,掌握超凡,方是王道。”
林轩一边小心翼翼搜寻山参,一边心中暗道。
穷苦人家,欲求武道,颇为艰难。
但好歹……
有些希望。
可若是一旦成为武者,便是百姓口中的“老爷”。
情况也会改善不少。
林轩在山中寻宝,运转食气神通,一晚上下来,哪怕彻夜不眠,竟不觉有丝毫疲惫。
也算是发现了自身金手指的另外一个妙用。
只不过,这个妙用,有肝帝之嫌。
“六两一株,四两两株……”
在一人一狗一晚上的努力下,战果颇丰。
运气似乎算不得太好。
并无采到二叶七两的山参。
林轩放弃了太小的山参,并没绝了棒槌的户。
劝君莫打三春鸟,子在巢中待母归。
不涸泽而渔,不焚林而猎。
这是走山客的规矩,林轩耳濡目染,万物当留一线生机。
林某人也懂竭泽而渔的道理。
“紫雾山的棒槌倒是不少,不过,放山是个精细的活计儿……”
“老黄能寻棒槌,却难完好挖出棒槌。”
“这事儿,还需合计。”
林轩将这些山货,纳入招妖幡,心中思量。
有“闻香识途”的天赋神通加持,一人一狗,寻山参倒是极快。
但放山的过程,细致而又烦琐,耗费了林轩不少时间。
可若是心急,破了参的品相,那就价值大打折扣。
旭日东升,东曦既驾。
天边亮起了一抹鱼肚白。
“老黄,该走了。”
林轩望着下山的路。
八月廿一,甲辰年,癸酉月,庚寅日。
喜神东北,财神正北,福神正南。
黄道吉日,合该林某发财!
林铮弹了弹旱烟杆,当机立断道。
“二哥,你……你不走么?”
林月看向林轩,眼神之中,满是担忧问道。
林轩摇了摇头,而后笑道:
“这次野马帮来袭,我自有算计,若是成功,造化无量。”
林月皱眉,轻咬朱唇:
“可是……可是……”
林铮咳嗽一声,打断林月道:
“你二哥是什么人,你还不知晓么?小女儿态,优柔寡断,你又帮不上忙。”
林铮斥责林月几声,而后深深看向林轩:
“老二,其他老头子也不说了,但你记住,谋而后动,万不可冒险。如同狩猎,轻易莫出,出之雷击,一击即中,中之必死。”
林轩深以为然,点头:
“死道友不死贫道,孩儿自然懂得这个道理。”
林铮年岁虽大,又是乡野猎户,但这话语之中,却蕴含质朴的哲理。
林月抿了抿唇,喃喃道:
“二哥,这土匪来袭的消息,不告诉乡亲么?”
林轩没有回话。
倒是林铮蹙眉,低声呵斥:
“这些乡亲,你以为是什么好人?”
“最近走得近了,装出和善,乃是因为二郎眼下高不可攀。”
“若是你落魄了,只怕背地里,不知如何取笑你,昔日他们跟在黎村长后面,便是眼红我林家有挣钱的本事。”
“况且……”
林铮拉长了声音,意味深长道:
“若是黎村一空,动静太大,势必被其他村子发现,打草惊蛇。”
“二郎心中的谋划,只怕要落空。”
林轩不由高看自己老爹一眼。
这般人物,眼睫毛都是空的,心思城府,更是深得让人不寒而栗。
“此事过后,或许我再遇上难事,可与父亲商量一二。”
林轩此刻明白了,家有一老,如有一宝的妙处。
可惜,家里三个人,一只老狐狸,一只小狐狸,唯有林月这个小白兔。
好在老狐狸眼下歇着,能管住小白兔。
要不然,林轩还真要被林月给蠢哭咯!
林月漠然。
似乎想起了林铮害了腿之后,黎村人的白眼。
“那我去收拾行李。”
林月起身而去。
次日。
天色微亮。
三人便上路。
这个时候,林轩发现,自家老父亲,虽然拄着拐杖,但赶路的速度,却丝毫不慢。
就连林月这四肢健全之人,都赶不上林铮。
“父亲,你这腿……”
“好了七八成了,虽上不得山,但倒也不至于拖后腿。多亏了你的药啊!平日里,藏着一些,万一派上用场呢?”
林铮咧开大黄牙一笑:
“昔年我装死,可骗过了黑瞎子,然后猎了一套黑皮。”
老狐狸!
林轩翻了一个白眼。
他以为只有他喜欢藏底牌。
不曾想。
林铮才是此道老祖宗。
……
入城。
三人缴纳了四百五十文入城税。
入城税,单价上,比之前高了五十文。
而后,林轩又挑了一间靠近逐鹿堂的高档客栈。
两个厢房,每日需要五钱白银。
林轩缴了五日,共计二两五钱。
掌柜和店小二,那叫服务周到啊!
林轩又给林月留了五两银,用作平日吃穿用度。
“父亲,这块令牌你留着,倘若……城中有什么麻烦,去逐鹿堂寻猎弓院石忠。”
“他是我义兄,不会推辞。”
林轩又留下逐鹿亲眷令和二十两白银,递给林铮。
“好!”
林铮收下,将之藏在裤腰带深处。
逐鹿亲眷令是敲门砖,而二十两才是托人办事的酬金。
石忠帮了林轩,已经够多了。
以情为事,难以为继。
以利相缚,方得久长。
石忠虽为人重情重义,但林轩依旧想得深远。
情分这东西,终究会耗尽。
林铮和林月,住在城中,这终究是林轩难以掌控的地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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